18 Jul 2013

既然你說軍隊不是幫派,軍人不是流氓;那我說殺死人就要償命,一個一個揪出來

        軍營裏死人不是什麼新聞了,從古至今,哪個時期不出軍中流氓虐待人、殺害人的事?雖說今日已是民主的社會,但不公平不會因為民主就自動消失,而可憐的、無助的、無權無勢的老百姓,唯一能用的武器就是媒體,只有藉著媒體的強力放送,才有可能喚回那無聲消逝的公平正義。
        在戒嚴時期,軍中流氓打死人了,基本上是不用償命的,反正官官相護,打個軍法的名義就草草結束。某些人的隻手遮天,背後還是上面人眼不見為淨的政策使然,反正軍隊、媒體都是國家的,上面人怎麼說,你也只能照著作,如此一來,風平浪靜,可憐的是那莫名其妙斷送了生命的年輕軀體。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,沒人知曉。
        但今日不同了,聲淚俱下的那一句「怎麼好好一個兒子,當了兵就這麼不見了」,母親的痛擴散到全體觀眾的心中,在移情作用下群情激憤,激盪出對公平正義的質疑。可憐的母親說「這是什麼年代了」,沒錯,怎麼號稱民主自由的今日,仍不斷重複著軍營裏死了無辜老百姓的事,怎麼號稱進步的現代人,會如此殘酷的傷害別人,就只為了心理的不爽,只為了滿足一下變態的報復。荀子的性惡說或許才是真理,人的劣根性似乎永遠無法根除,一點點的外在刺激辨導引出極凶殘的行動。
        荀子說:「人之性惡,其善者偽也」,對照這當前最受注目、討論的事件,以偽善遮蔽惡性,不正好是那些士官、連長、輔導長、正副旅長等人的嘴臉嗎?這種人的行為舉止,根本上就是一種類似精神分裂的癥狀表現,一副道貌岸然的外表,骨子裏卻姦邪恣行,不過是假正經的真流氓。泯滅人性至此,不又呼應了 Fredric Jameson 對現代人精神分裂傾向的預言嗎?在這種精神分裂的狀態下,人根本從懷疑而忘了自己身為人,也就否定了人性的存在,而浮沈於物質性、虛無性之中,認假為真。這同紅樓夢中太需幻境那一副對聯說的:「假作真時真亦假,無為有處有還無」,易言之,沒了人性的人根本就不是人,而沒了人性之作為真的定數,「真作假時假亦真」,此時這批人不啻是真流氓假正經嗎!
        好好一個大有為的年輕人,就這麼莫名其妙地、難堪地離開了人世,再多的道歉根本無濟於事,不過是滿足了道歉者自身的人性需求罷了,又或者,不過是為了保住烏紗帽,意圖擺脫這事件可能對自己造成的永久性傷害。再說,道歉來的這麼遲,不過是再次應證了現代人的真假混淆、認假為真罷了。說難聽一點,若沒有媒體的強力放送,或許連最基本的道歉也不會有,或許在搓湯圓的效應下,事情就擺平了。說到國防部提出的懲處,就如同受害者家屬說的,這又有什麼意義,就算記了一百支大過,就算解除職務回歸死老百姓身分,加害者仍是自由地在過日子,仍是可每天用智慧型手機在玩樂場所打卡。這種種一切,讓人對軍方難以信任,也因此所謂的軍事檢查,到底能給出什麼能看的、合理的交代?是不是最後就是找個替死鬼擔了一切責任,而可能的對象就是那醫官?
        對照以往的例子看,軍事檢查似乎並未走出戒嚴時期那種睜一支眼、閉一支眼的消極態度。這又可從國防部的慢動作反應看出,是事件發生後的多久才有所行動,現在事情搞得如此之大,他們又有多積極?不錯,軍法的存在就是要對付軍隊裏的惡份子,但是否就必須如此神神密密的辦,就一定要慢吞吞的辦?其實就這個事件看,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哪些人有問題,那為什麼不能直接以殺人罪嫌先行偵訊、收押?或者,若沒有所謂的串供、袒護問題,何不請特偵組協助辦案,就民間司法力量來取信於人民?其實當代社會的媒體力量分常強大,雖說媒體引導辦案絕非良策,但至少在這個事件上,確實媒體已經揪出了直接加害人,也是媒體的運作下,新證據不斷出現。此時,軍事檢查那套說法根本不能讓人心服口服,不過讓人對軍方更加厭惡。
        國防部長說可以下台,陸軍司令也說可以下台,但你們下台了事情就解決了嗎、壞人就受刑了嗎、軍營裏的流氓就沒了嗎、軍隊就不再是幫派管理了嗎?這是多麼不負責任的說法。何不勇敢地把事情說明清楚,公布所有相關證據,以最嚴厲的刑責起訴所有加害人,還給受害人家屬應得的一份公平正義!
        此同時就要談到許久前也曾是頭條新聞的討論。到底死刑是廢還是不廢?要廢者打著人權的名義,但說人權者有沒有考慮到這些被判處死刑者到底還有沒有人性。其他不論,就看這件事好了,在沒有深仇大恨下,可以如此虐殺一個年輕人,且這些加害者甚至在受害者尚存一息時,完全忽視並予以嘲弄,這是在泯滅人性下拒絕了受害者的人權,那麼以公平正義的原則看,這些加害人在否定人權的存在下還需要人權的保護嗎?再說,如果今天事件是發生在你的身上,你還會打著這人權的說法來原諒加害人嗎?
        這裡須分清楚的是原諒並非建立在人權之上,而是出自人性的自然表現,當然從荀子觀點看,或者就法家思想言之,人性是本惡的,所以韓非說:「法者,憲令著於官府,賞罰必於民心,賞存乎慎法,而罰加乎姦令者也。」明顯的,雖性惡觀點異於孔子主張的性善傳統,但基本概念都視人性、人心為禮與法的唯一依歸,這並不同於西方的人權主張,那是基於法的存在而出的概念,也就是說以法來界定人的存在與應有權力。換句話說,這種西方觀點與中國傳統思維模式完全不同,因儒家思想視人與其本性為法的依據,然西方卻以法來規範人性與人的自然存在,則打著人權要求廢除死刑,僅是就法論法的文字遊戲,根本無關於人性問題。當然的,若受害者家屬選擇原諒,這當然是高度人性的表現,也因此種良善人性的存在而更顯公平正義的價值,此時廢除死刑當然是值得稱許的。然若僅以人權的說法來要求無人性者的人權,這反而是詆毀了公平正義的價值。
        這個事件同時也點出了現代年輕人的一個問題:太過自我以致忽略了人際相處上潛藏的摩擦與危險。其實男人都當過兵,多多少少都見試過軍營裏的不公平,然而軍營裏的不公平實不比社會裡琳琅滿目的不公平。人世上本多不公平,若硬是要去爭,就只為說一句可以滿足自己心裡的話,那不就自己跟自己過不去,更糟的就如同這個事件一般,連命都丟了。或許手段圓滑一點、說話婉轉一點、身段軟一點、放一點、低一點,這個災厄也就避掉了。其實現代的年輕人太自膩於自我之表現,加上網路世界的即時性與匿名性,他們似乎在生活上就是少了點與人溝通的社交能力,少了點面對真實外在世界的接受能力。易言之,自我的耽溺加上與外在世界的隔絕,尤其是缺少處理外在於同儕間的人際關係,在他們身上多僅見人與人之間單向性的溝通運作,一旦有了負面情緒也就容易走向危險的領域中。或許傳統中國思維之以人為本位的哲理是一方良劑,這幫助年輕人去認識人的存在意義與社會責任,也就能幫助他們去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危險,但可惜的是此地的教育制度越來越病態,離固有的文化價值觀越來越遠,因為外國的月亮永遠比較圓。
        我願意相信軍隊不是幫派,軍人也不是流氓,軍隊裏還是有許多正直之士,有著保家衛國的真英雄。就是那些害群之馬壞了一鍋粥,所以處上位者更應積極地把老鼠屎一個一個揪出來,給予最嚴厲的處分。軍方必須要挽回已然喪失的面子和裡子,畢竟國家不能沒有軍隊,軍隊不能沒有軍紀,軍人不能沒有尊嚴。殺人償命,這不僅是法家的觀點,更是傳統價值觀表現,歷代戲曲不都這麼演的,水滸小說不也這麼寫的。既然有膽去虐殺人,就要有膽擔後果,俗語已如此說:「不是不報,是時候未到」,該來的一定會來,此生不報,來世再報必然更慘。